铁建设〔2012〕245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为加强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现就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该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算、设计概预算费税取值规定》(铁建设〔2008〕11号)中投资预估算、估算、设计概预算中的安全生产费费率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
5%调整为2
二、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
列入下表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在投资预估算、估算、设计概预算其他部分中不应再重复计列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1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
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
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