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标准A、对部门颁发奖金100元至500元B、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奖励二、奖励条件及对象1、在对外接待中,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客人特别提出表扬的,优秀个人及班组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3、拾金不昧者,视情况而定
4、为本部门和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部门和公司采纳并行之有效者
5、精打细算而节约有成效者
6、如是举报或揭发徇私舞弊行为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者
7、在工作因客人原因造成员工心理受委屈者
8、公司评选优秀员工,总经理特别嘉奖
9、忠于职守,完成紧急任务而无延误有具体事证者
10、其它予以奖励行为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奖励者
三、处罚机制A、书面提醒:书面提醒必须有当事人与其直属负责人签字,如当天书面警告后出现同类(一般违纪、严重违纪)错误处罚当事人与其直属负责人
B、一般违纪(罚款10-50元)1、上下班未走员工通道
2、在岗期间未经允许私自接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阅读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3、在岗期间依墙靠物、站姿不雅
4、在营业区中追逐跑动、嬉笑谩骂、勾肩搭背等举止行为不雅者
5、见客未主动问好,侧身让道者
6、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者
7、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见到地面杂物未及时拾起者
8、除正常工作需要,不得聚堆聊天
9、区域卫生三处不合格、做床卫生不合格、物品未及时配备者
10、工作期间不使用普通话,见客未使用礼貌用语者
11、进入房间未敲门或敲门未经顾客同意者
12、顾客外出未予及时提醒携带手牌、房门反锁者
13、设施设备未及时关闭者
14、上班期间吃带刺激性气味食品者
C、严重违纪(罚款50-100元)1、在岗期间擅离职守,脱岗、窜岗、睡岗者
2、对客服务出现“二传手”或怠慢顾客者
3、对培训工作敷衍了事者
4、擅自使用客用物品者
5、在岗期间妨碍他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