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考改革与水平四学段教学计划设置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倪胜勇2009年10月下旬,南通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试行)》的通知”,其中附件制定了“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就初中学生三学年体育考试项目、考试形式、分值分配及免试减试等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1990年2月,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的考试科目”
从此,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纳入了教育行政法规
1992年4月,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委)确定了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山东、浙江、广东、湖南、陕西等九省市为全国首批初中体育考试试点地区
1992~2007年国家教育部针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主要文件:1992年下发《关于印发“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1993年下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试点工作方案》1995年下发《关于在全国继续试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1997年下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999年下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指导意见》中,要求体育考试分数一般为中考总分的5%
2004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2005年下发《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2007年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国家教育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努力解决应试体育教学问题
体育考试项目及内容应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为基本依据,根据当地实际,选择一批锻炼效果好、易操作,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健康水平的体育运动项目
考试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