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为严肃教干教师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教干教师考勤行为,增强教干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临沂北城小学的实际,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规定:第一条:法定工作日、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值班值勤、集会等均进行考勤;第二条:迟到: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签到结束后15分内签到者为迟到,上课、集会晚到5分钟内为迟到;第三条:事假:凡因事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第四条:病假:因病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天以上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第五条: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签到迟到15分以上的或者集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第六条:旷课:无故不上课者,或者上课铃响后五分钟到课堂的
二、签到:第一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日,教干教师每天早晨和下午两次签到,早晨7:40前签到,下午预备铃前30分钟内签到
教干教师要本人签到,他人不得代签
值日组长负责考勤,发现一次代签者扣代签者考勤分5分,被代签者按旷工三节论;第二条:教干教师迟到后要在考勤附表签到,(值班教干在考勤结束15分钟内等待),不签到者按事假或者旷工、旷课课论;第三条:哺乳期教干教师,早晨8:00前签到,中午按时签到,下午放学如无教研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可不坐班提前离校;第四条:教干教师请假或者因公外出不能进行签到者,由批准人负责在考勤附表处注明请假或外出事由;三、请假:第一条:教干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内,教辅人员由分管校长批准,教师由教导处批准;教干请假或教师教辅人员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第二条:请假人员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遇到极特殊的情况(急、重病、丧事等)可电话请假,但必须由批准领导代为填写假条,按程序、权限经批准后方生效,请假条要送交综治办以便核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