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标题行风建设联系制度编号:版本:第一版本修订日期:2016年8月30修订部门:纠风办生效日期2016年8月31日修订人:海华审核人:李苏娟批准人:杨安文页码:第一页共3页汉滨区第一医院行风建设联系制度为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服务水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和促进我院各项工作不断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负责制1、首办负责制是指当事人向我院职能部门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时由职能部门首次借代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的责任制度
首次接待当事人的部门为首办责任部门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2、各部门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接待耐心服务认真处理当事人请求解决的问题
3、当事人请求解决问题事项由首办责任部门作初步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①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人员为其办理不得拖延
②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应告知其到应予办理的部门办理并将有关事项交待清楚
③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首办责任部门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解释或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处理
4、首办责任人应当将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请求的事项或陈述的问题及所作的答复或处理意见等记录清楚归档保存
5、在履行工作过程中非因服务对象原因而致使服务对象不满影响医院声誉的视情节给予首办责任部门通报批评、取消当年部门评优资格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负有责任的首办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令书面检查、扣当月考核分2分、取消当年评优晋升资格、直至纪律处分并记录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二、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主要是指对于外来人员来我院办理、咨询各项事务时我院职能部门及人员应遵循的制度
1、服务态度
接待热情用语文明对来访对象的意图、要求作认真负责的了解并作出周到的安排或指引确保有始有终地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