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2008级2班钱静吕渊吉美美王娟1949年7月20日,我国成立了第一个省级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北京召开了有多个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正式确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放后,我国先后建立了5个省级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达到44个
名称成立时间首府驻地内蒙古自治区1947、5、1呼和浩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10、1乌鲁木齐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3、15南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10、25银川市西藏自治区1965、9、1拉萨市一一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①民族自治地方都设置在哪里
②自治地方与国家的关系
③自治机关是什么机关
它的职权与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有什么不同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三级,不包括民族乡
)国家统一领导地位有双重性
它的职权具有双重性,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核心核心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中央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中央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有机结合
自治有机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①①涵义:涵义: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②②自治权是有法律保障的
自治权是有法律保障的
③③自治权的内容是自治权的内容是广泛而真实广泛而真实的
19491949195419541984198420012001年份年份BACKBACK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被载入宪法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