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科字〔2017〕1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现将《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17年3月2日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鲁教信发〔2016〕1号)精神,加快推进学校创客空间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全面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切入点,以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以学校创客空间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行创客教育、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等新兴教育模式在学校的普及应用,逐步形成优质高效的创客生态体系,为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培养创新人才
(二)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全局
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承担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与教育的改革发展协调一致,服从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趋势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
学校创客空间建设应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通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培养学生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坚持开放共享
依托互联网技术,基于开源文化,构建开放的创客生态环境,让学生共享创客资源,分享创意和成果
坚持普惠原则,让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加创客活动,体验创新乐趣
加强区域和校际合作,面向学生无差别开放,扩大学生受益面
搭建创客竞赛活动平台,促进学生互动交流
主动对接社会创客资源,激发创新热情,引导创业实践
坚持机制创新
创新投入机制,有效整合资源,集约建设学校创客空间
创新师资建设机制,鼓励学校购买服务,充实师资力量
创新培养机制,启蒙教育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