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依法治教思考和探讨实行依法治教是教育理念上的重要创新,它要求在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必须树立以权利为本位发展教育的理念
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以人的权利为本位,重在保护和发展人的权利
依法治教,应当首先树立以权利为本位的理念,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能够充分实现,把人民群众享受教育改革的成果和受教育权的实现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要真正落实依法治的理念,我认为应当在以下几方面有所思考和探讨:首先,在依法治教的目的上,要树立使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得到最大实现的原则,树立通过教育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
目前,教育部确定了“五修四立”的教育立法重点,即修订《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位条例》,适时起草《学校法》、《教育考试法》、《教育投入法》和《终身学习法》
所有这些教育法律法规在起草或修改的目的或者指导思想上,强调要突出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突出保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和学习权的思想
为什么要发展教育
过去我们讲发展教育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而国民素质的提高是为了国家的发展和强大
从权利本位和人的发展的基点来看,发展首先应当是人的发展,国家的发展最终应该是为了人的发展
因此,在发展教育这个问题上,不能以经济建设的需要为理由减损人民群众受教育的需要
前些年教育投入比较低,但在分析教育投入低的原因时,通常的解释是国家没有足够的经费条件
这样的解释同教育发展的理念是不协调的
邓小平同志曾经清楚地指出,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
在人的发展、教育的发展和经济发展遇到矛盾的时候,经济发展要向教育发展让路,要向人的发展让路
在依法治教过程中,这种理念如果不能在教育部门树立,特别是不能在整个国家机关和部门树立的话,就很难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关系,教育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发展,经济建设也就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