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南中心中学爱生公约一、认真学习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加强自身的修养。二、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积极研究中学生心理特点,与学生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在感情上是“爱”与“敬”的亲人关系:在思想上是楷模、教导与崇尚学习的关系,在教学上是“主导”与“主题”的互动关系,树立正确的师生观。三、严格要求学生。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同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循循善诱,因材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四、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五、爱护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在学习、生活等方面为学生排忧解难,注意倾听学生心声,解答他们的心理疑问,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六、经常家访,及时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七、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业布置审批检查制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