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一)主要内容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
施工生产计划、项目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调整;4
项目相关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决算法人审定;5
项目部机构调整、管理干部的使用、任命、调离、一般人员的招聘与使用
劳务队伍的选择、使用、年审、考核、评价;劳务分包工程的数量、单价、总价的确定;劳务队伍的验工计价和末次清算
机械设备、大宗材料、周转料、重要仪器和办公生活用品等的供应商的选择、采购、租赁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方案
项目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项目作出的奖惩事项,评先和评优
工资奖金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
项目出现的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项目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项目参加公司党代会、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项目办公费、招待费、电话费及购买礼品、纪念品等制度的制定
工程款、材料款、机具租赁费等对外费用的结算和支付;内部有关资金的调配和划拨
项目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事规则1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凡需集体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替代
一般应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工委(总支、支部)扩大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党政联席会或党工委(总支、支部)扩大会议一般由项目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
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