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指标解释2010年11月一、地方行政机构编制统计指标(一)部门1、机构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全称
2、其他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其他机构全称
3、规范简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范简称
4、习惯简称:指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机构简称
5、机构级别: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行政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其他和不定级
6、机构类别:指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
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所列的机构类别中进行选择
(1)组成/工作部门:组成部门是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是指市1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2)直属特设机构:指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3)直属机构:指主管政府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4)部门管理机构:指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由组成/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独立设置的行政机构;(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组织协调跨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行政机构;(6)临时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7)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8)驻外地办事处:指省级和市级政府派驻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行政机构;(9)其他机构
7、批准内设机构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的个数
8、实有内设机构数:指本部门为履行职责需要而实际设2立的内设机构的个数
9、行政编制数:指由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部门行政编制数
10、在职人数:指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数
11、部门领导职数: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