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编(高纲号0781)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一)课程性质和特点本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课程主要特点是,课程内容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较为全面地覆盖了非法律专业本科学生应掌握地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与主要法律规范知识,并且,相对于法律公共课程具有一定难度与深度,能够为学习者以后更深层次的法律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1、要求应考者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具体应用的原理
2、要求应考者较为熟练地掌握我国主要实体法律的相关内容
3、要求应考者较为熟悉我国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制度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一)课程内容本章简要而全面地介绍了法的概念及其特征,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起源和类型,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二)学习要求通过了解与掌握法的涵义,起源与渊源等内容,从而准确认识与把握法律现象的内在本质
(三)考核知识和考核要求1、领会: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起源,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2、掌握:法的概念和本质,法的特征,法的历史类型
第二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一)课程内容本章简要而全面地介绍了社会主义法的创制、本质、渊源与体系,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二)学习要求通过学习了解与掌握社会主义法一般情况
(三)考核知识和考核要求1、领会: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及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及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各自的含义及其相互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2、掌握: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含义与基本原则;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第三章社会主义法制(一)课程内容本章简要而全面地介绍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涵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二)学习要求通过学习了解与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情况
(三)考核知识和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