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5篇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实现土地合理高效利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在用地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下严格保护耕地、缓解用地压力、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水平,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XX县区域经济加快发展,更好地促进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核心的中原经济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健全农村土地整治机制,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一)科学编制并从严落实农村土地整治规划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分层级编制省、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城镇化发展、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目标、原则和任务,优化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各地开展土地整治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国家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组织报批和实施整治项目,切实增强规划和计划的约束力
(二)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土地专项资金为主,引导和聚合村庄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集中投入到土地整治项目以及整体搬迁和改造的农村新型社区,发挥资金综合效益
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门划出一定比例投入农村土地整治
新增建设用地第1页共7页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并可按照规划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