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或学校周边地区突然发生的,并对师生生命健康、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公共事件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违规办学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社会安全事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国家教育考试事件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特征•教育性•公共性•突发性•不确定性•双重性教育行政应急主体的职权•限制在校学生人身自由权(注意:生命权、知情权、举报权、请求救助和获得物质帮助权不得限制和中止)•社会资源的紧急征用权教育行政应急主体的职责•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预警机制
•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保护和救助学校师生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任务•落实“一案三制”•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教育行政应急法制•政府是以法律手段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
•教育行政应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政府其他部门行使应急行政职权以控制和消除突发教育公共事件的制度
•教育应急法制:也叫教育突发事件应急法制,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法制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国家针对突发事件引起的紧急情况制定或认可的处理国家行政权权力之间,国家教育行政权与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教育应急法制的特征•教育应急法制不同于常规状态下的法律运行机制:•权利优先性•紧急处置性•程序特殊性•社会配合性•救济有限性教育行政应急措施•按照对教育行政应急相对人权益的影响,分为三类:•授益性教育行政应急措施•负担性教育行政应急措施•限制性教育行政应急措施案例:•重庆开县“12·23”井喷•迟迟不能决定点火•没有有效地组织好疏散工作加强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危机管理的重要性案例:1999年烟台“11·24”海难,因天气恶劣、救援力量有限等原因,长达7小时都没有救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