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澂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2009年3月10日在澂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澂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亚波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澂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有关情况
一、“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基本情况规划评估是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对于从机制上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2008年7月份,根据市发改委相关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十一五”规划前半段(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题进行部署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对本领域“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2008年8月底前陆续完成了评估报告
此次中期评估历时半年,经历了前期准备、专项评估、综合评估和征求意见等阶段,形成了1份综合评估报告和16份专项评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十一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的情况
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扎实进行前期准备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的对象、方法、组织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为中期评估的具体实施打好基础
(二)突出评估重点在评估内容上,重点围绕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的制订实施等关键环节进行评估,突出搞好对《纲要》的综合评估,突出搞好对特色产业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社会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项规划的评估,使中期评估成为协调规划实施促进规划落实的手段
(三)广泛听取意见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我们通过召开会议听取了各镇、各部门的意见,同时通过上门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