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安装使用管理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轨道运输及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
二、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
轨道的铺设标准1
160万吨及以上矿井井下运输大巷铺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60万吨以下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斜巷应使用22kg/m及以上轨道;综采工作面轨道不低于22kg/m;炮采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的轨道不低于18kg/m
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并用4根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3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
6接头采用悬接时,30km/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1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外2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m/m轨道)、220mm(22kg/m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可偏差设计值±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