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及服务质量和管理制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旅游饭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1 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2 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旅游饭店 tourist hotel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3.2 星级 star-rating用星的数量和设色表示旅游饭店的等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白金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游饭店的档次越高。3.3预备星级 probationary star-rating作为星级的补充,其等级与星级相同。4 符号星级以镀金五角星为符号,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五颗白金五角星表示白金五星级。5 总则5.1 由若干建筑物组成的饭店其管理使用权应该一致,饭店内包括出租营业区域在内的所有区域应该是一个整体,评定星级时不能因为某一区域财产权或经营权的分离而区别对待。5.2 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开业不足一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有效期一年。5.3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6 星级的划分条件6.1 一星级6.1.1 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6.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 GB/T10001.1 和 GB/T10001.2。6.1.3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6.1.4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6.1.5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示。6.1.6 能够用英语提供服务。6.1.7 前厅a. 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