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变“公司行为”为“个人行为”?(职场经验)被过滤广告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帮助别人后,希望得到别人的回报,甚至是加倍的回报。这在道理上,也是说得过去的,因为他把对别人的帮助,当作了投资,把他和对方的关系,看成了商业关系。还有的人,把“帮助与回报”的关系,上升到“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高度。更有甚者,某些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出卖个人“恩典”,换取别人的谢意,如对方不“感恩戴德”,那会被指责为“忘恩负义”。这些官员忘记了自己是公仆,忘记了服务民众,那是他的本职工作。当然也有帮助别人的人,遇到对方感恩时说:希望你以后把我对你的帮助,用来回报给同样需要帮助的人。等等,关于“帮助与回报”,有很多种观点。被帮助过的人真的应该感恩吗?应该感恩谁?社会上的行为我们不说了,理论上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某领导被提拔了,他应该感激的是广阔人民,可以有机会,为人民做更多更好的工作,来作为回报。即便是感激上司,也不应该是感激某个人,而是要感激“组织”。我们看到听到的很多“窝案”,不就是先感激某人,而不是组织,然后一大群人被某人,一个一个地,通过感激的方式,拖下水吗?但企业中呢?某下属被任命后,他会感激谁呢?我们可以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某公司讨论干部任命,当会议刚结束,下面就传开了。原来某总向被任用的干部透露,会上他如何举荐,力促此次任命获得通过。被任命者十分感激,表示不忘记某总的关爱,今后工作中,要怎样怎样如何如何?我郝志强早年也做过这样的事,现在我都为当初的做法感到无耻,感到羞愧,我是把公司行为,当成了我的个人行为。唉!为什么当初做得好的一些事,全部都忘记了,而污点却挥之不去呢?这或许是上天,对做坏事的惩处,让你牢牢地记住,你曾经做过什么,甚至在你睡梦中,把它呼唤出来,折磨你的良心,真是厉害啊。怪不得古人说,举头三尺有神灵,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真是有道理。看看我们的古人是怎么做的吧。宋朝宰相范纯仁,在引荐人才时,必以天下公议,人才被重用后,却不知道是谁举荐的。有人问:“为宰相岂不可牢笼天下士,使之出自门下?”这位宰相回答:“朝廷不失正人,何必知出于我耶。”宰相的想法是正确的,这个任命不是他的个人行为,而是他的职务行为,对方要感谢的是“组织”,感谢政府,而不是感谢某个人。给对方一份“功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轻者让对方莫忘自己的恩典,重者公开伸手要答谢,以“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