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发布时间:2015-08-28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浏览次数: 299 次 [2015]147 号鄂州市职改办:你办《关于开展 2015 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请示》(鄂州[2015]7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 2015 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 2015 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 年 8 月 28 日 年度鄂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 2015 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 2015 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年度在岗且符合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高级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持有《湖北省 2015 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二)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不在教学、教科研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二、申报条件按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 号文件规定执行。三、申报程序、为促进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电子数据请各单位和个人下载使用 2015 年单机版,勿再试用往年的版本。单机版下载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表格下载:职称申报单机版(2015)。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材料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其他填报说明及要求请在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机关科室动态”栏目教师管理科资料中或在教师管理科 QQ 群中下载。、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第 1 页(共 17 页)市直各单位提交至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各地各单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