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招生计划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县 2009 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09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09〕2 号)、《*市 2009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金市高招委〔2009〕1 号)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㈠小学一年级。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3190 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 99个班级,4060 人。 ㈡初中一年级。全县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846 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 69 个班,3450 人。 ㈢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 3553 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 3455 人),计划招生 72 个班,3440 人。其中:普通高中36 个班,1720 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36 个班,1720 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 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㈠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第 1 页 共 7 页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㈡*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 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 1 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 3a;综合素质评价 2a1p(p 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㈢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㈣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