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建设部等中央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的《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为依据, 2004 年年初,我市组织开展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1991 年-2010 年)》的修编工作。 2005 年1 月 12 日,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 77 次常务会议,审查并同意通过《总体规划》。2005 年 1 月 27 日,国务院正式批复。 一、 修编工作背景及必要性 ( 一 ) 1993 年 以 来 , 国 务 院 批 准 《 北 京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1991 年 - 2010年)》确定的 2010 年的大部分发展目标已经提前实现,迫切需要编制新的城市总体规划。 (二)城市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中心区功能过度聚集,交通拥堵等问题日趋恶化,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压力巨大,建成区呈现无序蔓延的趋势。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单中心的发展格局已经难以解决面临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我们用新的思路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以促进北京的可持续发展。 (三)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好城市发展的良好机遇和举办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须适应发展需要编制新的总体规划。 (四)更为重要的是,科学发展观对北京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思路,城市规划理念迫切需要调整和创新。二、 工作组织方式 为了适应北京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 2002 年 5 月,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修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 2002 年底,我市组织开展了《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该研究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后上报国务院,得到充分肯定,并批示据此修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04 年 11 月建设部致函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求尽快开展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为了保证规划编制工作做到科学性、综合性、前瞻性,北京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政府组织:组织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三家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分工协作,并且为了推动工作进行,确定了三级例会制度,在总体规划各个阶段召开若干次专题会议,对总体规划修编相关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专家领衔:此次总体规划建立了开放式的编制工作框架,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