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劳务承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编号: KJLQHT-AD-001 项目名称: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甲方: 凯基路桥工程 XX公司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经理部乙方: 晓涛签订日期: 2011 年 7 月 12 日签订地点:·劳务承包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2 / 17 本合同由凯基路桥工程XX公司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经理部(下称甲方)与 晓涛 (下称乙方)商定并签署
鉴于甲方承建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需要,现将该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拟由乙方进行劳务承包,甲方通过并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目施工、完工、修补缺陷的承诺,就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责、权、利明确,达成如下条款:第一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合同各方:1
1 本合同的甲方是:凯基路桥工程XX公司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经理部,授权现场管理代表何海涛(项目经理)
2 本合同的乙方是: 晓涛(签字)乙方施工现场代表:许伦华(签字)2、合同项目围2
1 合同项目围: 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含项目部驻地建设、附属工程与配套设施、河道治理、土石方回填与开挖)
3、承包方式3
1 合同围的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包干
2 固定总价均已包括实施和完成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税金、保险、临时设施、施工水电、保通与环保费用、为迎接领导检查,清理施工现场与制作设立标语、标识、警告、警示、指示牌等,以与明示和隐藏的子目等所有相关费用、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并已得到双方确认的合同总价
3 对于未列入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总额价中,不得另外计价
4 工程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顶面标高要求,实际支付按第7、8 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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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包干,在执行期间固定不变,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总价
4、合同价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