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编号:XX年月日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所在地:乙方: xx 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董事长注册所在地: xx 市 xx 区 xx 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21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条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释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派遣需求,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提供劳务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形式
派遣员工是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
“服务费”是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费用,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各项:派遣员工的相关劳务费
派遣员工的月服务管理费人数在10 人以下时按人民币1000 元/ 月/ 全部人员定额收取,人数大于等于10 人时按人民币 100 元/ 人/ 月收取
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派遣员工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时的劳动补偿金、工伤后依法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生育期的相关费用、抚恤金等
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于每月付款通知中明确列举,并由甲方于当月付款过程中支付
第三条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则应遵照国家及所在地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派遣员工签订有确定补偿金额或补偿方法的协议,并送乙方备案
第二章合同期限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XX 年月日止,有效期贰年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