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培训管理规定本章主要介绍温泉大酒店有关培训规定、培训大纲、培训管理等内容
一、培训管理条例(试行)为加强本酒店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1、入职培训的基本要求:·新员工在上岗之前应对酒店有个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规章制度,建立基本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能为客人提供更好服务
·培训期间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者代打
·进出酒店要走员工通道,需要时使用员工洗手间
不准使用客用设施,不准在任何一个非岗服务区域内出现
·在培训教室内不准吸烟、进食、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服装整洁、大方
·参加培训的员工需认真做好笔记
·在培训结束时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若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定者,酒店将不给予录用
2、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每位新员工必须接受培训部主持的新入职培训课程
·每位新员工培训后必须通过培训部的入职考核,否则人事部不能给予录用
·新员工入职培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若有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人事部门不能给予录用
·新员工接受入职培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违反课堂纪律,连续三次经培训人员提出不改正者,不给予录用
·新员工在接受培训期间无故旷课两次,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新员工入职考核有两次机会,补考不及格者,人事部门不能录用
3、领班主管培训制度·每位领班主管必须接受“领班主管专题培训”
·没有经过领班主管培训并考核及格者,不给予晋升或转正
·受训人员缺勤(无论是无故或请假)两个专题培训,取消受训资格,被视为不及格
·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培训部备案,培训部不接受口头请假
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被取消培训资格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升或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