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综试社〔2011〕 号关于印发《新站区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七里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十头镇卫生院、磨店乡卫生文件院: 为进一步推进新站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根据《新站试验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合综试管秘〔2010〕1 一五号)文件精神,制定《新站区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 劳动人事局 财 政 局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卫生 医疗机构 绩效考核 指导意见 通知抄送:市卫生局合肥新站区社会事业局 2011 年 6 月 24 日印发共印 10 份新站区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新站试验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合综试管秘〔2010〕1 一五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按照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我区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目标任务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岗位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防止平均主义,避免医生推诿病人,改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更大限度地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三、分配原则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