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接收安置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三条 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人员以及服现役未满,因各种原因,经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人员
第四条 委属驻郑单位接收安置工作由委人劳局统一组织,各级人劳部门具体实施
委属郑外单位接收安置工作由委属单位统一管理
在安置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安排
鼓励退役士兵到企业或基层一线工作
第五条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服役期间荣获一等功以及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直接安排上岗,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上岗前须参加委统一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凡参加当地县级及以上退伍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的退役士兵,不再参加委统一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
第六条 退役士兵上岗资格考试由委人劳局统一组织
第七条 委属驻郑单位接收的退役士兵考试资格审查由委人劳局负责,委属郑外单位接收的退役士兵考试资格审查由委属单位人劳部门负责
第八条 委属郑外单位人劳部门于每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10日将《黄委退役士兵上岗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见附件)报委人劳局,同时报送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原始档案材料中所获各类奖励证件复印件
委人劳局统一印发准考证
第九条 笔试工作在当年的 12 月底前完成
考试设郑州、济南、西安三个考点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条 委人劳局于次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