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主材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主材采购质量及效率,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直管项目部主要材料及服务的采购活动,均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其他项目部的采购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材料”是指沥青、水泥、钢筋、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土工材料、砂石、石灰等工程用材;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沥青混合料及水稳混合料的运输。第二章 采购管理机构第四条 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工程项目主要材料及服务采购的指导及监督。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工程部作为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各直管项目部成立采购小组,负责本项目主要材料及服务采购的实施。项目采购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材料负责人作为采购工作的实施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 采购方式的确定第六条 采购方式一般采用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金额较大且条件许可时应采用公开招标,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均不得少于 3 家。第七条 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如下表:第八条 公司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供方名录。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的,应在合格供方名录的范围内发布邀请书;采用其他方式实施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如不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项目部采购小组需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对于信誉、供货保证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评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上报公司经审批后增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的,由项目部采购小组提交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变更采购方式。第四章 采购工作的组织第十条 项目部在进场后 30 日内,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确定主要材料的采购时间,拟定本工程的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各项采购原则上应依照采购计划执行,如因工期调整较大,需另行向工程部上报调整后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要充分考虑采购的提前时间量,项目部可根据现场需要分批次安排材料进场时间,避免因采购滞后影响施工。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公开招标采购 主要材料及服务单项采购金额在 30 万元及以上邀请招标采购 主要材料及服务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