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所有住宿生有一个清洁、安静、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
特制定本条例
(一)、寝室文明1、严格按教育处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宿舍管理教师许可,不得擅自搬迁转让或相互调位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参加学习
3、安静就寝
晚就寝时间内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如讲话、玩乐器、下棋玩牌、打电话等
4、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日用品须按《内务要求》的要求摆放有序
5、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认真打扫所在寝室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渍、门窗干净,窗台无灰尘,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寝室内无臭气,物品放置有序
6、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不准在公寓内点蜡烛,箱子、门窗必须上锁,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寝室,严禁打开消防器材,严禁在床上打闹、蹦跳、追逐等
7、遇到照明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安全情况,不得私自检修,必须报宿舍管理教师,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修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严禁在宿舍风扇上吊挂衣服或绳子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贵重物品不带入校,100元以上现金要存入卡中或由相关老师代为保管
寝室要及时上锁
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无故不准进入寝室
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寝室的必须由班主任或宿舍管理教师批准方可进入
9、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门实行锁门制度,按照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
不到开门时间一律不准进出,也不接待亲友
各室离室时要及时锁门
由各寝室长负责督促落实
10、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
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和纪律处分
11、节约用水用电
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
12、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门卫、长者的管理和指教
13、严禁抽烟、喝酒、打架骂人、打牌赌博、玩电游
14、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