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2012 修订版)(说明:其中删去的内容,用括号、蓝色黑体字表示;增加或改动的内容,用红色楷体字表示
) 第一部分 前言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的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语文教育应该而且能够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
( 面对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和满足社会进步与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 语文教育必须在课程目标和内容、教学观念和学习方式、评价目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改革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改革,应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建设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文课程,在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 等方面 发挥积极的作用
(发挥应有的作用
)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
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 扩大视野,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养成 良好的学习习惯
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语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