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食品监管执法现状与对策建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的前沿阵地与基石,监管所的执法工作对辖区经济的健康发展、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护航作用。食药市场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食药监管部门职能的整合,市场的活跃化程度也越来越高,食药监管执法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执法难度与压力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基层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既要掌握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同时也需要执法人员具备良好的协调处理和沟通应对的综合能力。当前食药监管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作为一名基层的食药监管执法者,应认真思考如何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对基层监管所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应对之策浅议如下: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认识上不到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轻处罚、轻纠正”现象。个别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和意义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因人际关系、复杂的社会环境所困扰,为尽快结案,减轻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不够,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轻罚轻纠”的误区,没有充分认识和贯彻执法只是一种行政手段,应将落脚点放在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上来。一方面没有达到行政执法的终极目的;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给执法相对人造成“监管部门只认罚款”的错误认识,极大地损害了监管执法的良好形象,削弱了执法权威。二是理论素养明显滞后。自 2014 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整合以来,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组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多数转行的执法人员、挂职锻练、军队转业干部和新招聘的公务员没有系统涉猎过执法知识,执法办案全靠“师徒结对、以老带新”。这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问题不断,不仅表现在不懂得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对应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把握还不透彻,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存在要用时现翻法规法条、运用不娴熟的情况,对同一案件,多个法律法规均可处罚的情况下,在具体定性选择适用那部法律法规的能力素养上有欠缺。三是处罚方式机械单一。因思想上的偏差,存在着“结案了事”的倾向,对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领会不深,在依法运用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时,文书载明的处罚内容往往就是罚款和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这两项,很少运用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