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 东 监 管 局南京监管办公室文件宁电监资〔2010〕 161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 28 号)及《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资质办[2010]6 号)等规定和要求,南京电监办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附件: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主题词:施工 设备 标准 通知抄送: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电监办— 2 —2010 年 7 月 16 日印发附件: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京监管办公室二○一○年七月( 《一、概述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监会令第 28 号)、 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电监资质〔2010〕4 号)及《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资质办〔2010〕6 号)等规定和要求,南京电监办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并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的意见后编制成《标准》。《标准》尽可能明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应配置机具设备的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基本要求,是南京电监办审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应满足《标准》规定的施工机具设备配置要求。《标准》暂为试行,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标准》按许可证不同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的一至五级进行编写,每级机具设备标准又分变电、线路、电缆三个专业;各类各级安全工器具标准单独成表,并按变电、线路、电缆专业、承试类具体计列,力求《标准》要求明确、清晰、易懂,并具有可操作性。《标准》所列机具设备要求,是基于《许可证申请条件》规定申请人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性质和范围、— 1 —近三年内工程业绩及施工能力等条件,以及参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对承装(修、试)活动等要求设定。《标准》参考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