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流程 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应遵循依法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属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性质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
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应力求高效快捷,处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1 个月,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
对受理和处理的金融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至少保存 2 年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信息保密工作,避免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一线员工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法律知识的教育,加强柜面服务的管理,切实减少柜面服务纠纷
XX 要积极组织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活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并制作相关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网点、柜面、对外窗口进行分发和宣传,以进一步达到普及金融知识,介绍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目的
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流程XX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以下简称保护组织)办公室负责侵权行为的受理
11、自接到金融消费者的申诉后,保护组织办公室即填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申诉登记表》,登记表由申诉人在提起申诉时填写;以电话方式提起申诉的,由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如实填写,并将事后补交的文字材料附后
(《申诉登记表》的格式见附表)2、保护组织办公室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诉内容、文字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2)申诉内容、文字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诉人当场更正;(3)《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不予受理
3、对不属于保护组织管辖的申诉,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出申诉
4、予以受理的申诉,保护组织办公室应当填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申诉受理登记簿》
(《申诉受理登记簿》的格式见附表)5、保护组织对于受理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