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代烷 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110-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关于发布《卤代烷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 1987〕1607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省辖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4]305 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卤代烷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卤代烷 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10-87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贵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 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对我国卤代烷灭火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研究,开展了部分试验验证工作,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参考了国际上有关的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而编制的,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有七章和六个附录,包括总则、 防护区设置、 灭火剂用量计算、设计计算、系统的组件、操作和控制、安全要求等内容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八七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防护区设置第三章 灭火剂用量计算第四章 设计计算第五章 系统的组件第六章 操作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