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4 页安全管理文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标准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4 页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标准1、按国家劳人部《电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均属压力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 (2)内直径大于等于0.15 米,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 立方
(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按照原能源部文件要求,对火力发电厂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热交换器等也要按照压力容器对待,进行安全监督和安排定期检验
3、凡是我厂压力容器使用、检修、改造、安装、检验都必须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务院颁发的《压力容器监察条例》以及主管部局颁发的有关文件进行
4、为保证压力容器设备完好,安全可靠运行,要定期安排检验和定期检修,包括安全附件
5、定期检验计划由金属监督人员提出,定期检修计划由各单位负责提出,生产部审查确定
6、压力容器设备若要进行技术改造或返修由设备主管单位提出报告,经生产部专管人员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开工,压力容器返修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或返修资格的单位进行
7、从事压力容器运行人员及检修焊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由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焊工担任,否则严禁操作和焊接
8、压力容器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应申报生产部备案,经主管厂长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不得再作其它承压设备使用
9、各部门需要外购压力容器设备时必须经生产部审核和同意,厂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4 页家提供的技术资料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强度计算书,设备总图等) 必须齐全
10、各部门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压力容器,确实需要时应经生产部审核,主管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