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9 厦门北站至同安食品工业园市政隧道工程(集美段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厦门北站至同安食品工业园市政隧道工程需征收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该项目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厦府办〔〕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方案。一、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二、房屋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征收工作点:后溪镇后垵村龙头西号联系电话:四、基本情况:(一)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范围以《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北站至同安食品工业园市政隧道工程(集美段)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为准,具体详见角点坐标 (以实际放样为准) 。(二)基本情况:该项目涉及占地面积平方M ,征收住宅约户,建筑面积平方- 2 - / 9 M。五、补偿方式及安置地点(一)补偿方式: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经论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二)安置地点:岩内安置房号地块;(三)过渡方式:自行过渡;(四)评估时点: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五)征收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最后搬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六、产权、应安置人口认定原则(一) 人均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平方M 的,对人均不足平方 M 的部分, 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平方M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平方M 予以补偿安置。(二)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合法批建面积;受让方或受赠与方,若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受让或受赠与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和受让方或受赠与方原拥有的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三)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屋),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四)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前未建成的,- 3 - / 9 未建成部分,按集美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给予合法产权补偿安置。(五)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被征收人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