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一、考核方式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
班主任评后勤人员工作情况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学校领导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40%,教师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 30%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凡百分制考核最后得分在90 分以上为优秀;80~90 为良好,70~79 为合格; 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 (25 分)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遵守会议制度, 上进心强, 关心集体, 关心他人, 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
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 分;( 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
不无故缺席,违反者将视情况,每次扣1~2 分;( 1)后勤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由该工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并扣除 5-10 分;( 2)财务人员要严格财务报销制度
报销单据都要有经手人签名和证明人签名,经主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财务员要认真审核检验报销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超过限定数额,不得挪用现金
同时加强安全意识,认真保管好现金、印章、收据、帐册等,防止丢失
违者视情节轻重扣3-10 分;( 3)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做好报税、纳税过期未纳税,自负经济责任并扣10 分;( 4)财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学校制度,对物品进出严格把关,没有领导的签名一律不允许出库,违者每次扣3 分;(5)财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学校财产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学校财产的检查做到每一个月一次,对损坏和丢失财产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未尽到职责扣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