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办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与市政办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汇编市政办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市经济进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XX 年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同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各县(市)要根据上级要求,在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一)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各县(市、区)要严格根据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签订的《XX 年度保障性住房和农房建设责任书》要求,坚决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XX 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必须在 10月 31 日前开工建设
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每月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等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做好公开分配工作,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以县级市和县城为重点,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予以并轨,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工矿、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型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下,经市、县(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通过棚户区改造、集资建房等方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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