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讲座法》学习讲座•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 (一)立法过程• 1 、反思阶段 2 、酝酿阶段 3 、法律形成阶段• (二)立法原因• 1 、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 2 、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3 、是适应国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法律地位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一)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问题• 未成年人: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 1 、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文化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2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原则:第五条:•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二)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二)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1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2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或辍学•3 、用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4 、不得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订婚•(三)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1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2 、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3 、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 4 、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5 、工读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6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 (四)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1 、保护未成年人在心理上和思想上健康成长• ( 1 )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 ( 2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 3 )禁止有害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及侵蚀其思想的行为 • ( 4 )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和荣誉权• ( 5 )保护有特殊天赋和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 2 、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 ( 1 )在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日常生活中• ( 2 )在疾病防治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