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音乐教学方法一、讲授法 教学方法有很多种,基本方法之一:就是讲授法
教授法又称“口述教学法”
它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
教授法包括讲述法、讲解法两种
它的优点是使音乐教师有较充分的主动性,易于把握所传递的音乐教学大纲及教材中的所有的音乐知识及音乐常规(包括乐理、音乐表现手段、作品的分析处理等),使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系统的知识和技巧
但它要求教师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运用时要与其他教学方法配合,灵活变换讲授的具体方式
如果运用不当,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可能就会受到压抑,甚至形成一讲到底的“满堂灌”,并将影响讲授效果
教师在运用讲述法时,教师的语言要生动形象在叙述和描绘教学内容时可以穿插一些与讲述内容有关的趣闻,以增强讲述的效果
讲述法一般用于基本乐理的定义,含义等
教师在讲解时,可穿插直观的挂图、音响及练习法等,使讲解更明了、透彻
二、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师展示实物、图片等教具进行示范性演唱或采用现代化视听手段,指导学生获得感性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演示法直观性强,能使学生获得具体、生动、真实的感性知识,对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集中注意力,发展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对教材进行范唱或范奏;配合教学内容出示相应的挂图及实物(如:乐器),运用录音、幻灯、录相等视听电化教具
但是在演示前要按照教学任务与教材内容,事先有明确的目的与要求,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范唱、范奏一定要熟练,最好能不看谱进行,能完整地准确地表现作品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真正起到示范的作用
用来演示的教材要能够突出所学内容的主要特征
如音乐欣赏的录音带要将主旋律部分重新制作,在演示时能进行重点分析、欣赏,使学生对主题能加深记忆
范唱、范奏时,除了一般完整示范外,对作品的重点、难点部分可突出加以演示,便于学生理解学习
但演示要适时、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