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基金利润分配与税收大纲要求: 熟悉基金的利润来源,掌握本期利润、本期已实现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未分配利润等概念。 熟悉基金利润分配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掌握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熟悉针对基金作为营业主体的税收规定,了解针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税收制度与规定,熟悉针对机构法人和个人投资者的税收规定。 第一节 基金利润 一、 基金利润来源 基金利润是指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收入。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买入返售协议融出资金等而实现的利息收入。具体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 2.投资收益:买卖价差 投资收益是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买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等实现的差价收益,因股票、基金投资等获得的股利收益,以及衍生工具投资产生的相关损益。 3.其它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ETF 替代损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支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这些收入项目一般根据发生的实际金额确认。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估值日对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估值时予以确认。 二、与基金利润有关的几个财务指标 1.本期利润 本期利润是基金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损益的总和,包括记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指标既包括了基金已经实现的损益,也包括了未实现的估值增值或减值,是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指标。 2.本期已实现收益 该指标是将本期利润扣除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反映基金本期已经实现的损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该指标是指期末可供基金进行利润分配的金额。由于基金本期利润包括已实现和未实 现两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