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政〔2010〕132 号瑞安市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0 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的通知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0 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的通知》(温教政[2010]34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一、工作安排(一)6 月 2 日至 6 月 4 日,以教育学区、市直学校(单位)为单位,上报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对象业务测试花名册(详见附件 5)。(二)6 月 16 日至 6 月 18 日,上报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材料。1、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对象花名册一份1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表一式二份3、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材料一本(按考核评价标准顺序装订成册,统一使用 A4 纸,复印件须经学校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三)7 月 8 日,专业知识测试。(四)7 月底,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二、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是加强教师日常管理的有效措施,是促进教师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高执教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法。各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不断规范考核工作,要成立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对象的考核工作。(二)广泛宣传。考核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学校(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教师特别是考核对象明确考核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考核工作氛围。(三)严明纪律。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守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2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主题词:人事 考核 中学高级教师 通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 年 5 月 12 日印发温教政〔2010〕34 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0 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为充分发挥中学高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印发的《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温教政〔2006〕72 号),3对全市任职满五年中学高级教师进行履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与范围今年考核对象为 2004 年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男 55周岁、女 50 周岁以下者。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