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深圳市星级公交线路考核评定指标和评分办法考评目标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 安全营运零事故 (25分)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1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1)成立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达标 有关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任命有文件明确规定,不符合不得评为星级公交线路 (2)逐级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达标 (3)每条公交线路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有关职务设置和人员的任命有文件明确规定,符合的得 2 分 2
成立创建星级公交线路机构,指定创建星级公交线路负责人 (4)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星级公交线路要求,培育本企业星级公交线路 2有关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任命有文件明确规定,有专项的培训记录(含:培训讲义或记要,从业人员培训签到记录等)符合的得 2 分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符合《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达标 不符合不得评为星级公交线路 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责任明确 达标 1
有关责任分工有文件规定 2
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3
事故和违章处理有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处理的记录 4
不符合不得评为星级公交线路 (7)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达标 (8)逐级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能按规定严肃追究 达标 (9)制订相关应急预案 达标 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和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 (10)对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 1 次 达标 1
有每月检查记录表、事故分析(每案单独)、违章分析(按月度) 2
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要有结果,并有责任人签字; 3
不符合不得评为星级(11)对重点部位、人员、路段进行重点检查 达标 (12)分析线路交通事故、违章统计报表 达标 (13)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 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