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与范围本标准规定公司应该遵守的社会责任,以帮助公司:a)发展、维持和加强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或影响的范围内,管理有关社会责任的议题;b)向利益团体证明公司政策、程序和措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之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受地域、产业类别和公司规模的限制
二、规范纲要与诠释公司应该遵守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和本标准
当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规章和本标准所规范的议题相同时,应该米用其中最严格的条款
公司也应该尊重下列国际协议的原则:2- 01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29 和 105 条(强迫性和奴役性劳动)2- 02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87 条(组织工会的自由)2- 03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98 条规(集体谈判的权利)2-04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00 和 111 条规(男女同工同酬;歧视)2-05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35 条规(工人代表公约)2-06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38 条和建议款第 146 条规(最低年龄和建议)2-07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55 条和建议条款第 164 条(职业安全和健康)2-08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59 条(职业训练与雇用/伤残人士)2-09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77 条(家庭工作)2-10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82 条(最恶劣儿童)2-11 世界人权宣言2-12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13 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4、补救行动的定义:给社会责任所涵盖权益受侵害的工人或前雇员的补救行动
5、纠正行动的定义:为确保给不符合提供及时、持续补救而实施的系统化改进或解决措施
6、利益团体的定义:关心公司的社会表现或受到公司社会表现所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7、儿童的定义:任何十五岁以下的人
若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高于十五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
若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