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锥动力触探试验1. 适用范围1.1 圆锥动力触探用于推定天然地基的地基承载力,鉴别其岩土性状; 推定处理土地基的地基承载力,评价其地基处理效果;检验复合地基增强体的桩体成桩质量;评价强夯置换墩着底情况;鉴别混泥土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1.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类型有:轻型、重型、超重型三种。应根据地质条件合理选择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类型。1.3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可用于推定换填地基、黏性土、粉土、细沙及其处理土地基的地基土承载力,鉴别地基土性状,评价处理地基的施工效果。2. 设备类型轻型重型超重型落锤锤的质量 (kg) 10.0 ±0.2 63.5 ±0.5 120±1 落距( cm)50±2 76±2 100±2 探头直径( mm)40±1 74±1 74±1 锥角( o)60±2 60±2 60±2 探杆直径( mm)25±1 42~50 50~60 2.2 重型及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的落锤应采用自动脱钩装置2.3 触探杆应顺直,每节触探杆相对弯度不宜小于0.5 %,丝扣完好无裂纹。3. 现场检测3.1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应采用自由落锤。3.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应连续锤击贯入,锤击速率宜为15~30 击/min 。轻型动力触探的落距应为50cm,重型动力触探锤的落距应为76cm,超重型动力触探锤的落距应为100cm。试验时,应避免锤击偏心和侧向摇晃,圆锥动力触探空斜角不应大于2%。3.3 每贯入 1m,应将探杆转动一圈半。3.4 应及时记录试验段深度和锤击数。轻型动力触探记录每贯入30cm的锤击数(记为 N10);重型及超重型动力触探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分别记为N' 63.5、N'120)。3.5 对于轻型动力触探,当N10﹥100 或贯入 15cm的锤击数超过 50 时,可终止试验。贯入15cm时锤击数超过 50 时,轻型动力触探锤击数取为2 倍的实际锤击数。3.6 对于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 >50 时, 可终止或改用超重型动力触探。当有硬夹层时,宜穿过硬夹层后继续试验。3.7 当探头直径磨损大于2mm或锥尖高度磨损大于5mm时应及时更换探头。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1重型及超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应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修正。 4.2对于每个检测孔,动力触探试验结果宜绘制动力触探锤击数与试验深度关系曲线图表。 4.3应根据不同深度的动力触探锤击数,采用平均数值法计算每个检测孔的动力触探锤击数代表值。 4.4 单位工程同一土层的动力触探锤击数标准值,应根据各检测孔的同一土层的动力触探锤击数平均值按附录 B 的计算方法确定。 统计同一土层动力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