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餐饮(上门餐饮服务)订单要点酒店与客户预订,上门为客户提供餐饮服务(一般为自助餐)是,事先签署本订单(相当于一份合同),约定费用标准、时间地点等
其它小型活动、聚餐,亦可参照使用
酒店上门餐饮服务订单主办人姓名:主办人联系电话:感谢您选择本公司为您提供上门餐饮服务(下称“宴会 ”),为确保本次宴会服务品质,经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宴会要求日期: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菜单:人民币元自助餐,具体请见附件
预定人数:个人(根据现场实际用餐人数结账)地点:
现场服务人员:人(场地、桌椅、现场水电等由主办人提供
)其他要求:
二、费用费用标准:人民币元/ 个人(一米2 以下幼童不予计算)
最低用餐人数:人
预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根据现场实际用餐人数结账;低于最低用餐人数时,按最低用餐人数计算)预付定金:人民币元 ,签约时支付
结账方式:宴会结束时支付余款
三、定金及宴会变更安排条款1
在落实宴会安排并签署本订单后,请交付定金
未交付定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该宴会安排
如在宴会举办日前不足四十八小时内,主办人通知做变更或取消宴会安排的,酒店将按宴会预定标准收取全额费用
上述期限之前取消宴会安排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四、付款方式1
宴会结束,结清余款款项(预定席位总金额及宴会产生的所有杂项费用),并请附上预定金收据
如忘记附上预定金收据,则按宴会的总费用如数付清,三日内凭预定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五、其他条款
如您接受上述条款,请予签署,以示确认
真诚希望能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谨此致意
签署时间:年月日主办方代表签署:签署时间:年月日服务方代表签署:注:此确认单一式二份,主办方、酒店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