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书法校本课程评价体系指导思想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一,是世代积淀的民族瑰宝
书法的实用性、独特的艺术性和多元的育人功能成为学校素质教育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
在深入的反思中,我们深深地意识到书法这种以汉字书写为表现形式的艺术,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内涵
不管是书写内容,还是表现形式,不管是书写过程,还是最终的艺术鉴赏,无不融合着育德、启智、健体和审美的强大育人功能
评价目的 :让学生在书法艺术的实践中充分理解、领悟其中丰富的文化内涵; 在达成“规范、端正、整洁”书写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学生艺术个性的形成与张扬;在注重书法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同时,使学生初步具备书写、欣赏书法的能力,培养他们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继承、弘扬祖国文化的责任感
评价内容 :书法训练这种在动感状态下的实践过程,是学生不断创新,不断实现自我价值的生成过程
我们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丰富的活动让学生,了解书法、热爱书法、练习书法,进行书法创作,展示书法作品
因此我们的书法评价也贯穿于所有活动过程的始终
学校的主要书法活动有:每周一节的书法课;1-3 年级每周三下午的两节书法特长课;每周星期天下午的书法社团选修课;一年一度的六
一书画展 ; 每年的”阅读节”书法比赛; 每年学校组织参加的书法考级活动; 每年参加四川省艺术人才大赛书法类比赛
评价方式: 着眼于学生的发展,承认差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要
评价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价值为最终目标
评价过程动态化,给予多次评价机会
评价方式多样化,通过作业、作品、学习态度、书写习惯等进行评价,包括教师评、学生自评、学生互评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用生动形象、适合于学生接受的语言评价学生,又用优、良、中、差或具体的分数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方案: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综合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