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无证矿点查处取缔整治方案与既有线路堑和爆破方案及安全防护汇编无证矿点查处取缔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坚决遏制和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整顿和法律规范我县矿业秩序,针对我县当前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矿点的整治行动,对全县死灰复燃和新发现非法开采的矿点,发现一起,关闭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回潮反弹势头,全面整顿法律规范全县矿业秩序,确保我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确保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健康和谐进展
二、整治对象、时间和步骤(一)整治对象:乡、镇辖区内已开采的矿点,包括去年未年检、到期的的矿点
(二)整治时间:20**年 10 月 30 日至 12 月 25 日
(三)整治步骤:1、清查摸底阶段:(20**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10 日)以乡镇为单位,在我县前期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基础上,各国土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行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
于 20**年 11 月 10 日前将矿产资源开采的排查摸底情况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
2、集中整治阶段:(20**年 11 月 10 日至 12 月 15 日)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排查出来的无证矿点,要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地面设施,查封设备,停止水、电和火工产品供应
3、检查总结验收阶段(20**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5 日)12 月 15 日起,由监察大队、地矿科组织对查处取缔无证矿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监察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所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大队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