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资阳市规划局目 录 资阳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1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及规定………………………………1第四章 建筑间距…………………………………………………8第五章 建筑退界………………………………………………12第六章 建筑高度及其他要求…………………………………14第七章 附 则…………………………………………………16资阳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27第二章 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及城市道路绿化………………28第三章 城市地下空间…………………………………………34第四章 涉河、涉堤及其他河道防洪工程……………………37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37第六章 其他市政设施…………………………………………43第七章 竖向规划………………………………………………44第八章 附 则…………………………………………………45资阳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资阳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筑工程。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农房建设另行规定。第三条 (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各项建筑工程编制的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应符合本规定,并统一采用资阳市城市独立坐标系统和 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系统。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第四条 (用地分类)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详细规划。无详细规划的,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按本规定执行,主要用途和功能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管理。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及规定第五条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表 3-1 规定执行。城区一般地块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表 3-1旧 城 区新 区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容积率居住用地≤0.301.6-4.00.18-0.301.6-4.5商业用地0.3-0.55≤6.00.3-0.55≤6.0商住混合用地≤0.55≤7.0≤0.45≤6.0工业用地//≥0.30≥0.7注: ① 旧城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