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整理要求(下发给每位申报者,供参考)申报者应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分类规范整理,每类材料应有“材料标签”和目录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材料初审阶段发现,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期间或评审结束后发现, 5 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进行通报
一、基本条件1
学校出具证明:含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结果、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其他材料:单位竞岗遴选材料、公示材料图片等、单位及个人承诺材料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1
必备证件:⑴毕业证;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任职资格批文、职称过渡登记表等;⑶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全部,且无断聘);⑷教师资格证;⑸继续教育证(专业科目每年不低于72 学时,公需科目每年不低于30 学时)
其他材料:⑴校长任职、提高培训证书;⑵转岗(非中小学系列到中小学系列或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或不相近)申报者所在单位说明转岗原因的证明材料及报告(非转岗人员不需提供)
说明: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若毕业证遗失,从档案中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县市区教育局档案管理印章,或提供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报告
三、能力条件1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材料
提供:德育工作总结,须有分管德育工作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⑴总结为个人原创;⑵高级不少于2000 字,一级不少于 1500 字
熟练实施本学科教学材料
提供:⑴高级:提供本人原创的本学科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且字数不少于2000 字;上一学年原始教学设计或集体编写的导学案(必须有教师个人每课时的教学札记和教学反思),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并盖学校和教务处公章
⑵一级:提供本人原创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且字数不少于1500 字;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