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教育局文件绵教职改[2007]1号绵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7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教文体)局、各园区社发局、市直属学校(单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2007年中小学教师高级(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审条件按川人办发[2005]5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要求凡需报省评审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中学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均需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3、《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一式二份;4、《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其中破1格晋升高级职务、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25份;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6、学历证书(两个及以上)、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7、任现职以来(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一式一份;8、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属绵人办[2005]13号文规定,可不参加计算机考试的人员,应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属于年龄免试的,需由本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9、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10、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一式一份;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
11、中小学校级干部还须报《四川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